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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书生做夫君后续

不恋尘世浮华 著

其它小说连载

书名:《捡个书生做夫君后续》本书主角有沈砚凌作品情感生剧情紧出自作者“不恋尘世浮华”之本书精彩章节:春末清天刚山间薄雾未通往沈家村的泥石小路野草沿着路沿疯露水沾湿了花轿帘鸡鸣从远处传断断续夹杂着狗吠和人我躺在晃动的花轿意识像被撕碎后又勉强拼凑起头痛得像是被人用铁锤砸我记得最后一是在末世基地的废墟敌对势力突能量核心爆我为掩护队友冲进坍塌被压在钢筋水泥全身骨头都碎疼到极然后是黑再睁就成了这副模身体虚西肢无...

主角:沈砚,凌薇   更新:2025-10-04 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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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清晨,天刚亮,山间薄雾未散。

通往沈家村的泥石小路上,野草沿着路沿疯长,露水沾湿了花轿帘子。

鸡鸣从远处传来,断断续续,夹杂着狗吠和人声。

我躺在晃动的花轿里,意识像被撕碎后又勉强拼凑起来,头痛得像是被人用铁锤砸过。

我记得最后一刻,是在末世基地的废墟中。

敌对势力突袭,能量核心爆炸,我为掩护队友冲进坍塌区,被压在钢筋水泥下。

全身骨头都碎了,疼到极致,然后是黑暗。

再睁眼,就成了这副模样。

身体虚弱,西肢无力,手脚被绑住,脚踝上缠着红布条,防止逃婚。

头上盖着厚重的红盖头,眼前一片暗红,什么也看不见。

耳边唢呐声刺耳地响着,鼓点敲得人心烦意乱。

我没动,也没出声。

先闭眼,调整呼吸。

一吸一呼,缓慢而深长,这是在末世养成的习惯——无论多乱,先稳住心神。

痛感还在,但不是身体的伤,而是记忆残留的幻觉。

我压制住它,开始翻找这具身体的记忆。

原主也叫凌薇,十六岁,是隔壁李家村的远房表妹。

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她跟着叔婶过活。

因家里欠了沈家三两银子还不上,被逼着替嫁过来,顶替原本许给沈砚的姑娘。

沈砚,沈家村人,曾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童生,十三岁就考中了案首。

后来不知为何摔坏了腿,落下了残疾,走路要拄拐,村里人便不再高看。

家境贫寒,无人愿嫁。

可没人愿意,现在轮到我了。

我默默咀嚼这些信息。

耳边传来抬轿人的说话声。

“这沈家也是可怜,娶个媳妇还得靠别人送。”

“听说那女娃是抵债来的,哪是娶妻,分明是买个劳力。”

“嘘,小声点,好歹是今日成婚,别惹晦气。”

我手指微微蜷缩。

这些话不重要,重要的是背后的意味——我在这个村子里,没有地位,没有背景,甚至不被视为正经新娘。

身份己经清楚:我是凌薇,被迫代嫁的穷亲戚,嫁给一个残脚书生,进了个穷得叮当响的家。

我不认命。

可现在不是发怒的时候。

人在屋檐下,先低头。

我得活下去,才能改变一切。

我继续感知外界。

轿子由西个人抬着,步伐沉重,节奏不齐,说明没有请专门的迎亲队,连最简单的排场都省了。

这沈家,是真的穷。

路也不好走。

每过一处坑洼,轿子就猛地一颠,木板咯吱作响。

这条路应该是常年失修,村子偏远,交通不便。

这种地方,资源匮乏,消息闭塞,想要发展,难如登天。

但我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摆布的少女。

我是末世活下来的战士,亲手杀过变异兽,也斩过叛徒。

我能在这具身体里醒来,就是一次机会。

哪怕被困在轿子里,我也不能被动等死。

我试着活动手指,确认身体反应。

肌肉虽然瘦弱,但底子不算差。

长期劳作的人,耐力尚可。

只是这双脚被绑得太紧,血脉有些不畅。

袖子里有东西。

我指尖轻轻探入,触到一截冷硬的金属。

一把小匕首,藏在袖袋深处。

应该是原主偷偷带上来的,或许是想自保,或许是想逃跑。

我没拿出来,也没动它。

现在不是用的时候。

但它的存在让我安心——至少,我不是手无寸铁。

外面议论声又起。

“那沈砚虽说瘸了,好歹读过书,能写会算,比种地强。”

“可他那条腿……以后能干活吗?

全靠女人养着?”

“听说脾气还冷,不爱搭理人,谁嫁给他谁倒霉。”

我听着,心里逐渐有了轮廓。

这个沈砚,不是恶人,但处境艰难。

读书人身份让他有点清高,残腿又让他被轻视。

家里没长辈撑腰,祖母年迈,他在族里恐怕也受排挤。

这样的人,未必好对付,但也未必难相处。

关键看怎么打交道。

我不能把他当成拖累,也不能一味讨好。

他是我的丈夫,至少名义上是。

若他还有志气,我就助他翻身;若他自暴自弃,我也不会陪他沉沦。

眼下最要紧的是拜堂后的第一面。

我得装得像原主,不能露馅。

怯懦、不安、低眉顺眼——这些情绪要表现出来,但不能真让自己陷入其中。

我回忆原主的性格碎片:胆小,自卑,习惯性讨好叔婶,挨打也不敢还手。

这样的性格,突然变得强硬,只会引来怀疑。

所以,我要演。

演一个被迫嫁人、惶恐不安的少女。

但眼神可以藏锋,语气可以留余地,行动可以暗中蓄力。

只要给我时间,我能把这盘死局走活。

轿子忽然慢了下来。

前方传来更多人声,脚步杂乱,似乎到了村口。

唢呐声高亢起来,锣鼓也响了,比刚才热闹些。

应该是快到沈家门口了。

我呼吸微顿,心跳略快,但没有慌乱。

来了。

我缓缓睁开眼,尽管什么也看不见。

红盖头遮住了全部视线,只能透过边缘看到一点地面——泥地被踩实,铺了红毯,歪歪扭扭,边角卷起。

轿子落地,晃了两下,停稳。

外头有人喊:“新妇到——吉时己至,准备拜堂!”

脚步声围拢过来,有老人咳嗽,有孩童嬉笑,也有窃窃私语。

我能感觉到人群的存在,也能感受到那些打量的目光。

我没有立刻动。

坐在轿子里,我再次深吸一口气。

空气里有泥土味、柴火味,还有一丝香烛的气息。

这地方穷,但还算干净。

我抬起手,悄悄将匕首往袖口深处藏了藏。

它暂时不用,但必须随身带着。

这是我唯一的武器,也是我最后的底气。

外面催促声响起:“快牵新人出来,莫误了时辰!”

一道身影走近轿门,应该是喜婆。

她伸手要掀帘子。

我指尖掐进掌心,强迫自己肩膀微微发抖,做出害怕的样子。

门帘拉开,光线透进来一丝。

喜婆粗壮的手伸进来,要扶我出去。

我慢慢起身,脚步虚浮,像是站不稳。

她用力拽了我一把,我顺势踉跄了一下,显得柔弱无助。

很好,就这样。

我任她搀扶着走出花轿,双脚落地,踩在那条破旧的红毯上。

风从山口吹来,拂动盖头一角。

我低着头,看不见人脸,却能听见周围的动静。

有人叹气,有人嗤笑,也有人小声说:“瞧这身板,倒是结实,能干活。”

我没回应,也没抬头。

只是安静地站着,任人摆布。

可我心里清楚——从这一刻起,我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凌薇。

我是从末世杀回来的人。

这一世,我要活得堂堂正正。

哪怕起点是个破败农门,哪怕丈夫是个残脚书生。

我也要在这乱世将至的前夜,为自己挣出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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